《广东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立法审查会于2008年9月23-25日在肇庆市召开。省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航道局、部分区域航道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广东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修订背景、调研过程和修订内容概况,对《广东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修改稿)》逐条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会议认为《广东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修改稿)》顺应了当前我省交通行政执法改革的趋势,充分吸收了航道养护费征收实践的宝贵经验,条款合法合理、可操作性强。
会议要求,按照会议精神对《广东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按程序尽快上报省政府审议。 来源:广东省交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