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运减排进入“深水区”
几个月前,国家环保部门针对长三角各地空气质量发布了一组监测统计数据。数据显示,相较于往年,从去年4月开始,长三角各地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以镇海、北仑两大监测点数据为例,宁波镇海空气质量监测点的二氧化硫浓度为11μg/m³,同比下降了31%;北仑空气质量监测点的二氧化硫浓度为11μg/m³,同比下降了21%。不仅如此,临港地区二氧化硫浓度下降程度更加显著。其中,2016年4月~12月与2015年同期相比,上海市东高桥监测站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9.7μg/m3,下降比例为52%。新江湾城监测站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2.6μg/m³,下降比例为23%。
在环境保护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今天,如此斐然的成绩无疑是对国家绿色环保、生态建设要求的最好回应。与此同时,其也更是实现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期盼的最好证明。不可不说,这一成绩的背后汇聚着各行各业的付出。但更值得一提的是航运业相关方为此所做出的努力。2015年11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第一阶段任务便是从2016年4月1日起,要求船舶在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南通港在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的同时,也意味着长三角区域成为了领先实施《实施方案》要求的控制区域。
同时发力,珠三角部分港口在有效治理船舶大气污染议题上也寻找到了发挥自身优势切入点。例如作为珠三角核心港口的深圳港,在船舶排放控制、低硫油市场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珠三角地理位置特殊,排放控制区设立离不开港澳的协作。为了加强内地和香港地区有关船舶排放控制区方面的合作,2016年9月18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港方在深圳举行座谈会,通过加强合作,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船舶排放控制行动一体化。除此以外,环渤海区域也正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环渤海区域的重点港口要求辖区内船舶非在航期间禁止使用硫含量大于0.5%的燃油,对于违反规定的船舶加大查处力度。这充分说明了,环渤海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正在按部就班的推进《实施方案》要求。
多方努力之下,《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最终顺利“落地”。据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介绍,正是源于长三角水域ECA第一阶段的实施工作获得了令人颇为满意的效果,因此《实施方案》第二阶段才得以提前4个月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实施方案》,长三角水域ECA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去年4月1日起,要求船舶在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第二阶段:自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ECA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 m/m 的燃油;第三阶段:自2019 年1 月1 日起,船舶进入ECA应使用硫含量≤0.5% m/m 的燃油;第四阶段:在评估前述措施实施情况后,适时启动第四阶段管控措施,包括船舶进入ECA使用硫含量≤0.1%m/m 的燃油,扩大ECA地理范围,以及其他进一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