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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2018/2/1 14:28:59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其他信息
 

粤交运函〔2018]270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8

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广州、汕头、潮州、惠州港务()管理局,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

2018年春运从21日开始,312日结束,共40天。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18]38,见附件1)、《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18]26,见附件2)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第四次修订)>的通知》(粤交运[2016]1431,以下简称《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要求,为扎实做好全省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舒适的出行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运〔201812),厅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春运办公室(名单见附件3),负责指导协调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春运办公室由厅综合运输处牵头,下设道路、水路、畅通、安全、执法、宣传六个工作组,分别由省道路运输事务中

心、厅港航管理局(水运处、港口处)、收费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成立由主要領导负责的春运领导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完善工作方案,健全协同机制,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落实好国家和省春运工作部署,圓满完成道路水路春运各项任务。

二、科学预测需求,确保运力充足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今年春运新形势新特点,提前研判春运可能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科学预测道路水路春运需求和流量流向变化,督促有关运输企业、站场、码头有针对性制定应对方案,做足准备工作。要根据预测需求组织重点运输企业提前落实春运车辆、船舶,保障大客流通道运力充沛。在道路客运正班车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通过组织开行省际、省内加班及包车运输保障群众春出行。

各地要加强运输牌证管理。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取消《进出广东春运证》的核发,省际客运班线开行加班车或执行接驳顶班任务的,由客运企业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平台”自主报备加班信息,打印省际临时班车牌,使用本企业名下道略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省际客运班车或省际客运包车,且装备等级达到中级及以上、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的营运客车,持省际临时班车牌运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际临时班车牌背面具体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栏盖章后,提前发放给安排加班的客运企业;客运企业执行省际包车任务的,继续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平台”报备打印省际包车牌,鼓励包车回程通过客运站配客。春运期间执行省内加班和包车任务的,继续按照《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的规定使用省内节假日加班、包车证,由客运企业通过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节假日牌证模块申报加班、包车信息和打印牌证。

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125日前到厅道路运输牌证室领取空白省际临时班车,省际包车牌等。

三、优化运输组织织,加强多种运输衔接协作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内重点客运站场客流的实时监则,组织站场和运输企业根握情况变化及时调配运力、班次、售票安排,在春运出行高峰时段安排在重点站场开行加班车辆,针对客源集中的园区、学校等单位组织包车运输。要从惠民、利民、便民的角度出发,与铁路、民航等相关单位密切沟通联络,强化运输服务衔接,指导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企业做好春运期间运行方案,提高与主要站场客流集散的动态衔接水平,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特别是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要全力做好高铁佛山西站集疏运组织协调工作,防止主要道路客运站场和重点客运枢纽出现旅客过度聚集和大面积滞留情况,全力改善提升社会公众出行体验。要加强道路农村客运和重点水域客运运输组织管理和运力投放,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四、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严把运输企业资格、车辆技术、驾驶员等安全生产关,对存在安全隐患并整改不合格的企业禁止从事春运加班、包车。各地各单位在安排春运加班运力时,要优先调用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客运车辆。凡出现近3个月因超速、疲劳驾驶、长期不在线、凌晨2-5时违规运营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2次及以上,或近3个月发生2次及以上违规运营行为,或近1年内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一律不得安排春运加班。要督促客运站场,码头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危险品上车上船,做好客流聚集情况下的应急措施。要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查处各类违规行为,严禁未经许可车辆参加春运,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冒险营运。各地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违法行为,琼州海峡轮渡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定时发班,轮班运营”要求,维护过海运输秩序。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堵住安全漏洞;要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车旅客乘车实名制规定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要加强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密切监控驾驶人员行车动态,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筑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堤坝。

五、落实保畅措施,提升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养护维修工程暂停施工,各级公路、航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抓好公路、航道等基础设施的养护,完善各类标志、标线和标识。港口部门要加强港口设施管理,保障国民经济重要物资的港口集疏运顺畅。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和省交通集团要加强交通引导和

疏导工作,与周边各省区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密切监测路网实时运行动态,对有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的路段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出现交通拥堵且预计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要立即形成疏导工作区域联动,加强在拥堵点周边各高速公路入口、交又路段的交通信息引导,防止车流持续聚集,尽快采取疏导措施恢复交通秩序,春运期间各收费站要增加人力物力投入,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当收费站出现拥堵情况时,要按规定实行间歇性免费放行。要加大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力度,规范标识标志设置,确保运输快速,便捷、通畅。

各地尤其粤北的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春运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同公安、气象、旅游、海事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联通,建立保畅通联动机制,制定详细车辆分流绕行方案,健全细化运输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急运力和保障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在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应急运力,并将落实情况和应急运输通行证储备情况报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备案。

六、丰富便民活动,推进出行服务提升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春运保障工作,为群众提供温馨服务。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指示精神,以“厕所革命”为抓手,从小处

着眼,从实处入手,切实做好服务区、客运站()、车船等公共场所厕所保洁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卫生和便民服务品质的改进提升。客运站场、码头要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旅客提供优先服务。有条件的客运企业要深入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单位,开展团体票预订、送票上门和上门包车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交通资讯发布和服务监督,开通24小时投诉咨询电话,为群众出行提供全方位服务。

七、加强信用建设,营造诚信春运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大力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对诚信企业要大力支持,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联合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要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旅客选择诚信、文明的客运企业和车辆出行,对违法违规营运和不文明行为实名举报。要联合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春运中的诚信文明现象,曝光有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

八、加强春运宣传,及时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媒体及通讯商的协作,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围绕道路水路春运政策、措施、动态、热点等方面,广泛深入报道,宣传好人好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弘扬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传播春运正能量,增强群众参

与感和认同感。

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将联合国家发改委、铁路局民航局和邮政局,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htp:// chunyun.itsc.cn),各地各单位要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125日前完成网址链接,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

为全面掌握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客运旅客发送信息,为春运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厅决定调整2018年春运道路客运统计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18年春运道路客运统计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228)要求,129日起于每日上午8:30前报送前一日的本市道路客运数据。

联系电话:

厅春运办:020-83881523(24小时)83730675(传真),

电子信箱: sjtyst@163.com

厅综合运输处:020-83730763

厅办公室:020-83834934

厅收费管理处:020-83730562

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020-83807562

厅综合行政执法局:020-83730654;

厅港航局:020-83730563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020-83730190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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