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粤交水运函(2018)152号
关于做好水路运输领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广州港务局:
近期,全国已经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水路运输领域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
各地水路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辖区内生猪及其产品可能通过水路运输的通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水路防控措施,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二、依规经营,加强监管
督促辖区经营生猪及其产品运输业务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营运船舶应认真执行有关各项规定,守法经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将检测、消毒、移动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装运的水路运输企业及船舶,将纳入行业失信企业和船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联防联控,形成合力
各地水路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港务)与地方农业(畜牧兽医)、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密切工作配合,切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