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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开始实施

2009/7/14 14:35:5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热点新闻

615起,我国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如果班轮经营者备案的运价超出正常、合理的范围,严重偏离同一航线同类规模班轮经营者的平均运价水平,对公平竞争造成损害,交通运输部调查确认后将采取限制其航班数量、中止运价本或者暂停受理运价备案等限制性、禁止性措施。

目前,交通运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制定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自615日起生效,生效后过渡期为45天。1996年原交通部发布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