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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水运业科学快速发展

2010/3/29 9:43:27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热点新闻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交通运输部党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交通运输发展所处的世情、国情、行情出发,作出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战略部署,为交通运输纳入科学发展轨道、不断提升“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认识理念,转变水运发展方式成为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发展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内河航运的自身优势和运输通道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仍是综合运输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国际海运竞争能力不强,参与国际规则、标准规范制定的力度不大,能源等战略物资的运输保障能力较低,航运经纪、信息咨询、海运保险、金融等高端服务业发展缓慢。要根本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迫切需要加快转变水运发展方式。

 

  当前,水运业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国际海运节能减排压力带来了严峻复杂的挑战。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加快内河航运发展;适应全球经济贸易发展的新要求,亟待提升国际海运的软实力建设;应对后危机时代的复杂形势,必然要求快速提升水运发展质量;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迫切需要港口转变发展方式。应对挑战,抢抓机遇,必然要求加快转变水运发展方式。

 

  二、明确思路重点,加快推进水运发展方式转变

 

  水运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当前应对危机,着眼长远战略目标,以加快三个“转变”为主线,以加快实施“内河振兴”和“海运强国”两大战略为核心,以加快促进综合运输体系、现代物流发展为切入点,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行业创新、节能减排和队伍建设,提升发展质量,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水运科学快速发展。

 

  (一)加快内河航运发展。加快骨干航道网建设和支流航道渠化,用航道建设、整治带动港口和船舶发展;加快高等级航道网建设,用干流带动支流发展;用船型标准化、大型化带动内河运力结构改善;更加注重完善服务网络,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与沿海、远洋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

 

  (二)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以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抓手,重点加强软实力建设,落实相关政策,全面提高我国海运的国际竞争力和在世界海运界的话语权。健全航运服务体系,积极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重点发展航运融资、海上保险、航运交易等高端航运服务业。

 

  (三)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推进港航企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引导组建一批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港航企业。完善老旧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鼓励老旧船舶、技术状况差的船舶提前淘汰,壮大国轮船队,提高国轮承运国货比例。加快建设内贸集装箱、汽车滚装运输服务网络,促进一体化运输发展。统筹老港区改造和功能调整,全面推进沿海老码头结构加固改造。

 

  (四)加快拓展港口服务功能。着力推进港口转变发展理念,调整港口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港区联动,拓展国际采购、配送、中转、加工等服务功能,延伸服务产业链,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港口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和申报手续优化,提高通关效率。

 

  (五)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充分发挥水运优势,抢占物流发展制高点。依托大港航、深航道、大网络、大企业,高标准推进集装箱、危险货物、大宗货物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多式联运发展;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在主要港口建立煤炭、矿石等分拨、配送中心,加快港口物流发展;支持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向全球或区域物流经营人转变。

 

  (六)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水路交通运输体系。完善水运服务网络,提升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密切跟踪国际海运节能减排新动向和新规则,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掌握发展主动权。鼓励节能环保、经济高效船舶发展,开展高耗能、污染重的老旧船舶提前淘汰的研究工作。开展港口节能减排关键技术攻关,总结和推广“两型”港口建设的经验和技术,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三、加快管理转型,促进全面转入科学快速发展轨道

 

  加快转变水运发展方式,任务紧迫而又艰巨,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行业管理转型,以理念和文化为引领,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以政策法规为支撑,提供强大保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速发展转型;以技术标准和科技信息为催化剂,推动发展上水平,全面实现水运科学快速发展。

 

  (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部省间合作机制,建立珠江航运发展部省区协调机制,搭建与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间的定期沟通机制。探索整合港口资源、推进区域港口协调发展的新模式。继续深入推进航道建设、养护管理体制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

 

  (二)完善政策法规。配合出台加快内河航运发展的意见,制定促进航运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出台保障国家战略物资运输的政策措施,落实起运港出口退税等政策。深入研究船舶税费调整以及港口收费、价格体系和机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出台《国内水路运输条例》,争取《航道法》立法工作取得突破,开展《航运法》基础性研究。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扩大中央用于内河航运发展的资金规模,加强航道建设和维护,积极推进船型标准化。争取建立运力结构调整、港口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引导地方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搭建水运发展融资平台,建立健全水运发展的资金保障体系。

 

  (四)提升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完善工程技术标准和运输服务标准。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建设数字航道、智能航道和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依托交通电子口岸建设,促进形成便捷高效的内河干线港口、沿海主要港口、航运信息交换系统,在主要港口建成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五)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水运市场机制与体系。进一步转变职能、工作方式和方法,规范管理行为,建设服务型港航管理部门。加强水运文化建设,提炼水运发展的核心价值;广泛开展宣传,促进形成有利于加快内河航运发展、建设海运强国的共识和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