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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商讨共同筹备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2010/6/7 10:28:1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热点新闻

 201063,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海员工会和广东省船东协会三方协商筹备组成员在广东海事局召开“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筹备会”。广东海事局莫奇副局长主持了会议,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办公室王路副处长到会指导,广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汝捷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是继2009年7月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一次座谈会在广东海事局召开以后,在200912月由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建立的基础上,依照《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章程》的原则,经过近半年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方协商筹备组成员第一次正式会议。

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区域三方协调机制是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有益补充,是以服务中国航运发展、服务中国船员权益、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是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国际劳工组织有关海事公约和《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ILO144号)等国际公约的重要机制。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立,将构建起政府海上交通主管部门、海员工会组织和航运企业组织三方就保护海上劳动关系各方合法权益等相关重大问题的经常性沟通与协商的平台。

筹备会上,广东海事局莫奇副局长介绍了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的背景,就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畅谈了建立区域性行业三方协调机制的重要意义,并对三方协调机制建立的具体工作提出了建议。广东省海员工会郭开农主席强调,建立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已被广东省总工会列入今年广东省海员工会重中之重的工作,是从源头上维护船员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广东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的率先和创新之举。广东省船东协会陈庆年常务副会长指出,船员是制约航运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三方协调机制能把广东的船员管理和海上劳动关系引上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希望海事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和船东协会之间加强经常性的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海上劳动关系的具体问题,构建和谐的广东海上劳动关系。

广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汝捷对广东率先建立区域性行业三方协调机制表示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建立广东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非常及时,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和行业的特殊性,涉及面很广,具有跨省跨区域的特点。联系当前社会上发生的劳工事件,廖汝捷组长强调三方协商机制对解决劳资问题、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就航运业这个特殊行业来说,建立海上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是符合中央精神并独具广东特色的,有必要把建立和健全广东海上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代表广东省总工会对广东海事局牵头开展此项工作表示全力支持。

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办公室王路副处长对广东率先启动建立区域三方协调机制表示肯定,他指出去年底建立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高度肯定。广东海事局在国际海事劳工公约的研究和实践上已经走在全国海事系统的前列,广东省率先推动区域海上劳动关系的建立受到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领导的关注。广东海事局密切联系广东实际,积极推进三方协商作了大量的工作,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办公室将全力支持广东作为试点在区域性海上劳动关系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为全国提供宝贵的经验。

 筹备会上,三方就细节问题重点讨论了《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章程》,确定了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框架,草拟了《广东省船员劳动合同范本》,并就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下如何建立区域三方协调机制的问题达成了共识,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为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筹备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