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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水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2010/11/2 11:06:47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热点新闻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各市港(航)务管理局、各航运公司: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全省水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粤交安函〔20102128号)的要求,为安排好第二期培训班的学习,请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将以下事项通知有关企业:

1、按粤交安函〔20102128号文的要求,参加培训人员为各水运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请各企业组织好上述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培训。除一、二期培训班定了时间地点外,第三期计划在12月份开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航运企业(单位)于2010118前将参加第二批培训班学员名单回执报各市交通局(港航局),并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省船东协会(详见回执表)。

3、请通知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4、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备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用铅笔在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覃彩霞  13660062168       邹文锋  13826055762  

电话:020-83835328-1008110051    传真:020-83730034

 电子邮箱:gdsa020@163.com

附件:参加第二期培训回执   

                                         OO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