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各市港(航)务管理局、各航运公司: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全省水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粤交安函〔2010〕2128号)的要求,为安排好第二期培训班的学习,请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将以下事项通知有关企业:
1、按粤交安函〔2010〕2128号文的要求,参加培训人员为各水运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请各企业组织好上述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培训。除一、二期培训班定了时间地点外,第三期计划在12月份开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航运企业(单位)于
3、请通知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4、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备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用铅笔在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覃彩霞 13660062168 邹文锋 13826055762
电话:020-83835328-10081、10051 传真:020-83730034
电子邮箱:gdsa020@163.com
附件:参加第二期培训回执
二O一O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