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厅港航管理局
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广州、珠海、汕头、惠州港口(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促进全省港航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部署工作时参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我省港航业要继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主题,依托“互联网+”、“新能源新技术”及“改革创新”三大动力,突出“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继续港口“亚太中心、南北枢纽、珠江门户”的战略定位,推动广东港航业在发展、安全和服务方面上新水平。
一、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行业管理创新
(一)加强管理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及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完善港航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水运处、港口处)
(二)配合厅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落实水路管理改革专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综合改革任务。(水运处、港口处)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市场服务标准化的建设。(水运处、港口处)
(四)加快推动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琼州海峡北岸港航资源整合,积极研究琼州海峡快船航线方案。(水运处、港口处)
二、推进“一带一路”和“广东自贸实验区”建设
(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与沿线国家港口缔结友好港,优化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布局,支持和鼓励开辟国际邮轮航线。(水运处、港口处)
(六)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航运创新政策,加快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加快共建广州航运交易所。(水运处)
(七)积极实施珠江门户战略,大力支持推进南沙江海联运中心建设和东莞石龙海铁联运中心建设。(港口处、水运处)
三、加强行业管理,确保行业健康、安全、平稳发展
(八)做好《广东省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海运业转型升级。(水运处、港口处)
(九)加强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等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的行业安全监管,配合做好《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水运处、港口处)
(十)进一步推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2016-2018年)各项细化工作的落实。(港口处)
(十一)落实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考核及持证上岗工作。(港口处)
四、加快绿色港航发展
(十二)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排放控制区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支持和服务企业推进港口岸电的建设和应用,做好我省2016-2018年港口岸电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水运处、港口处)
(十三)积极推进落实《船舶与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牵头完成2017年船舶与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相关的督办考核事项。(港口处)
(十四)加快推进北江船舶服务和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大宗散货绿色运输北江示范项目的总结推广工作。(水运处)
(十五)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和沿海老旧船舶报废改造的相关工作,推动LNG等新能源动力船舶的推广应用工作。(水运处)
五、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六)继续协助做好2017“互联网+运输服务”创客大赛活动。(水运处、港口处)
(十七)加快推进广东省航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服务行业发展。(水运处)
(十八)积极推进与大连海事学共同筹建内河智能航运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进我省内河智能航运智能化水平。(水运处)
(十九)推进广东省港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港航行政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加快推广应用“粤e航管”APP。(水运处、港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