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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洗舱的安全要求

2017/1/25 10:23:0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航运科普

原油洗舱的安全要求

2017-01-23 中国海事 航运在线

预先通知


如需要在卸货过程中进行原油洗舱,船长应当至少在24h之前或按照有关方面所要求的时限,报告主管当局和码头或船靠船(STS)时通知对方船舶。只有得到同意和认可,原油洗舱作业才可进行。

02

安全要求


货油舱在进行原油洗舱前,确认舱内氧含量不能高于8%。原油洗舱过程中,惰气的含氧量不能超过5%,惰气压力及含氧量应被连续监测并保持记录。

03

原油洗舱(COW)检查单


洗舱前、洗舱中和洗舱后,完成相关检查单,不断对照检查规定项目并严格遵守。

04

原油洗舱(COW)应被停止的情况


(1) 货油舱内或充惰氧含量高于8%。

(2) 货油舱内压力为负压。

(3) 甲板或泵间出现泄漏情况。

05

预防泄漏的措施


     抵达拟进行原油洗舱的港口之前,整个洗舱系统应以正常工作压力试压并查漏,如有泄漏应加以消除,此后应重新试验洗舱系统。试验后系统内的油应排净,以免由于受热膨胀而可能造成的泄漏风险。

      原油洗舱期间,保持整个系统处于不断的监控之中,使得能够立即发现泄漏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在进行洗舱转换时,原油洗舱管线的压力应在任何系统阀门开启或关闭之前降低到最小限度,以避免造成管线内剧烈的压力波动。

06

避免发生油/水混合


原油洗舱中,原油和水的混合液能产生带静电荷的电雾。为安全起见应消除这一现象,若货油舱内有水,应先卸出至少1m的货油,以排除在航行过程中从原油中析出的沉淀到舱底的水,再进行原油洗舱作业。

07

隔离洗舱水加热器


在原油洗舱期间洗舱水加热器必须用盲板将其隔离以防止洗舱原油进入。

08

控制舱压


原油洗舱期间,货油舱内所产生的烃气超过通常存在的水平。各压力包括真空(P/V)阀、真空破断阀(P/V Breaker)、透气桅及甲板水封装置都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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