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 这些意见要知晓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了七大方面二十六点意见。
目标任务是什么?
“十三五”期比“十二五”期,较大以上等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20%,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20%,港口营运亿吨吞吐量事故件数、死亡人数下降率5%,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事故件数、死亡人数下降率4%,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公路水路行业安全体系基本建成,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整体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如何改?
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运政、路政、海事、航道、公安等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完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纳入交通运输各业务领域现有执法机构或综合执法机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厘清存在重叠交叉的港区与经济开发区、保税区、海关监管区等功能区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厘清与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在港口危化品监管方面的职责边界,对管理职责不清的,应主动报告当地政府,推动地方政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推动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优化与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和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推进建立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加强相关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
依法治理如何推?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加快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突出重点领域,加快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法规制度。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如何建?
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出台《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强化道路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备案。加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安全生产风险联防联控,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加强规范引导,科学合理建设,优化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布置,合理确定区域范围,降低区域风险。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和应急能力评估,通过区域定量风险计算,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出台《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和整改措施,监督检查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加强重点领域治理。继续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船舶”、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实施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跨海大桥、海底隧道、轨道交通、航运枢纽、港口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提高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安全性能,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推进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