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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流危险天气来袭,复工复产船舶请做好预防

2020/3/29 10:50:2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安全情况通报

强对流危险天气来袭,复工复产船舶请做好预防

原创 广州海事局 广州海事

珠江口水域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常年受到雾、热带气旋、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影响,使该区域水上交通安全存在诸多风险。仅在上周,广州港由于气象原因出现多次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广州海事多次对航道实行临时封航管制措施。可以说,极端天气,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珠江口船舶的航行安全!

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须知

1

严格遵守《一九七二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有关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以及各港口当局和主管机关与之有关的规定。

2

凡遇到雾、雪、暴雨等能见度降到5海里或以下时,值班驾驶员应即开启雷达和自动雷达标绘装置(如有),进行系统观察,加强了望,并通知值班轮机员作好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准备;能见度降到2海里或以下时,应即备车减速或停车甚至倒车,把船停住(视需要而定),报告船长,按章鸣笛,停止使用自动操舵,必要时派人员了头。

3

即使船长在驾驶台指挥,值班驾驶员仍应保持正规了望,勤测船位,使用VHF通信联系、施救有关声号及执行其它航行值班职责。

4

船舶除启用雷达观测外,应同时收听甚高频无线电话,了解附近船舶动态,并按规定播发自己的船名、船向、航速以及船位。

5

主机备车后不再使用高粘度燃油(有燃油回流循环装置除外),不论使用何种车速,值班轮机员都应随时作好准备。轮机长应随时下机舱监督检查,确保机、电、炉设备及其系统运转正常。

 

广东海事局辖区船舶安全航行规定

1. 能见度小于2000米时,桂山引航锚地至舢舨洲的水域,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舢舨洲至黄埔的水域,船舶航速不得超过8节。高速客船除外。

2. 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禁止能见度受限水域内的船舶离开码头、锚地或者系船浮筒航行,高速客轮除外。

3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在能见度受限水域内航行或者拟航经能见度受限水域的在航船舶应当特别谨慎,若环境允许,应当及时驶离航道或者航道转弯处,就近选择水域停泊,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4能见度小于500米时,高速客船不得离开能见度受限水域内的码头、锚地或者系船浮筒航行。

5. 邮轮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能见度不良特别航行措施控制条件时,可免受本条第一、二、三款的约束,但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6船舶应当服从海事管理机构关于能见度不良情况的水上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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