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影响,航运业遭到沉重的打击,广东省船东面临极为严峻的困难和考验。
在金融危机来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措施,推出了十大行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促进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去年底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赋予了广东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尚方宝剑。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了“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给正遭受金融危机重创的航运业带来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
在这个危机与机遇同在,困难与希望共存的特殊时期,建立一个良好有序的水运市场经营环境,维护本行业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航运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诚信体系,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以提高本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广东航运的新发展,是航运业应对金融危机和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特制定本行业公约,倡导会员单位和本行业船东共同遵守。
第一条:提倡自强奋进。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坚定信心,敢于挑战,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为广东航运业的新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条:提倡诚实守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以德为先,严格遵循公开、公平、诚信和正当竞争原则,自觉维护航运业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三条:提倡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对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应互相沟通,友好协商,互利互惠,抱团取暖,继续发扬团结互助的行业精神。
第四条:提倡客户至上。讲信誉、重合同、热心服务、主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第五条:提倡和谐企业。维护和保证本企业员工的正当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
第六条;坚决反对一切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1 、反对任意抬价或恶意压价等违反市场竞争原则的行为,不要做有损于行业内部团结和谐的事;
2 、反对在经营活动中一切形式的行贿、受贿行为,不要做有损于行业整体利益的事;
3 、反对弄虚作假、欺诈哄骗的不正当行为,不要做有损客户的事。
第七条:会员单位之间对执行本公约发生纠纷,可向协会提出申诉,协会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对拒不遵守公约的会员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业内批评、通报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对行业内违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可以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