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有关航运单位:
近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本着“规范管理、主动服务”的原则,在船员出境证件管理方面相继出台了《船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海船员[2006]430号)、《关于特殊航线船员出境证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09〕224号)等有关规定,规范了船员出境证件的管理,明确了港澳航线作为“特殊航线”管理,在特殊航线船舶上任职的船员申请海员证时可免考外语,解决了航行特殊航线的航运单位的实际困难。
为了帮助各航运单位正确理解船员出境证件管理的相关政策,广东省船东协会特邀请广东海事局船员管理部门的领导及专家作关于船员出境证件管理政策方面的讲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2009年11 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时间半天。
二、讲座地点:广州市八旗二马路48号广东航运大厦31楼会议室。
三、讲座内容:
1、介绍现行船员出境证件管理政策要点;
2、介绍海员证申办单位的条件及申请海员证申办单位编码应提交的材料;
3、《船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的释义;
4、《关于特殊航线船员出境证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释义;
5、介绍修订《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背景及政策意向,并征求航运单位的意见。
四、参加人员:
1、准备申请海员证申办单位编码的航运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
2、已有海员证申办单位编码但一直或长期未开展海员证业务的航运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
3、未经海事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海员证业务经办人。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派员参加讲座。并请于
(联系人:覃彩霞手机:13660062168 电话:020—83835328—10081 邹文锋 手机:13826055762 传真电话:020—83730034 E-mail:gdsa020@163.com)
附件:讲座回执
广东省船东协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
讲座回执(填报时间:2009年 月 日)
单 位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