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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交2011年度会费的通知

2011/5/27 9:52:0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通知

各会员单位:

    首先感谢你们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去年能按要求及时缴交会费,保证了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希望今后一如既往支持协会的工作,共同把广东省船东协会建设成和谐、创新发展的船东之家。

根据《广东省船东协会章程》,2011年度会费缴交标准:          

1、会长单位12000/年;

2、副会长、监事长单位8000/年;

3、理事、监事单位6000/年;

4、会员单位运力超过5万以上载重吨(5万载重吨)4300/年;

5、会员单位5万以下载重吨的3000/年。

敬请各单位,按下列要求汇款到协会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广东省船东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帐号:3602000109001577436

(请在备注栏写明“会费”,个人汇款的请注明单位名称)

联系人:杨卓耀  电话/传真:(02083730169 / 83730034

 

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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