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专家、女士们、先生们:
为进一步研讨当前海商法理论和实务热点问题,由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广东省船东协会联合主办、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承办的“2011年广州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定于
目前应邀拟到会的嘉宾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广东海事局、广州海事局领导,中远、中海、人保、太保、中船保、海事大学以及其他相关的船东、保险公司、保赔协会、货主、境内外海事律师等各界代表。
我们怀着十分荣幸的心情,真诚地邀请您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广州珠江宾馆(在广州市内)
会议演讲嘉宾和题目
本次会议的演讲嘉宾和题目初定为:
1、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解读。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林广海庭长:广东海事海商审判的新发展。
3、广州海事法院倪学伟庭长:船舶扣押与担保。
4、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张一胜副处长:船舶防污管理的新要求。
5、香港礼德齐伯礼律师行李连君律师:海盗的有关问题。
6、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杨运福律师:船期损失的相关问题
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1年 11 月 24 日0900时至2200时
报到地点:广州珠江宾馆一楼大堂。(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村寺右一马路2号,联系电话:020-8737 9988)。
报名登记
请参会人员填写随附的《会议报名登记表》(也可从www.ynlco.com下载《会议报名登记表》),并以传真、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会务组。
会务费
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0元,上述会务费包括资料费、场租费、餐费等,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
为了更好保证会议质量,建议各参会人员提前报名。请于
收款单位: 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广州市广海支行
账 号: 4411 6608 3018 0100 0170 2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
注意事项:
1、搭乘飞机的参会人员,可选择在广州新白云机场搭乘地铁3号线北延段(体育西路方向),在体育西路站下车;转乘坐地铁3号线(番禺广场方向)在珠江新城站下车,再转乘坐地铁5号线(滘口方向)在五羊邨站下车(D口出),步行至珠江宾馆。
或选择在广州新白云机场乘空港快线2a线,到达花园酒店,或乘坐空港快线2b线到达粤海酒店,再乘坐出租车直达会议地点。
2、外地参会人员请自行解决回程交通问题,如需帮助,请提前与会务组或酒店商务中心联系。
3、会务组将于会议结束后的
会务组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308号,广州海运大厦12楼A & K室,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
电话:020-8410 2928 传真:020-8410 2628
邮箱:hengfulawyer@vip.163.com
联系人:王丽娜(1592 0323 991)、钟春丽 (1599 9937 700)
吕晓静(1376 0799 632)、杨运福(1390 2206 928)
主办单位: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
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广东省船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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