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2号),2012年起,我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统称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院自主招生改革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引导职业院校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鲜明办学特色的原则,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进一步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探索逐步建立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统筹协调、分类录取的招生录取机制,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总体思路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报考我院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的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体育特长或体育专项为游泳、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毽球等项目的考生;
(2)具有(或相当)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水平或者在省、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八名的考生。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各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类别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类别
1.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我院文科、理科(含体育特长生)类别的相关专业。在录取工作的各个阶段,学院将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文、理科类别分专业进行考生排名。
2.文科、理科考生原则上报考相应的文科、理科类别,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可选择报考文科类别,体育类考生可选择报考理科类别;具有我院指定体育专项特长的文科、理科、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可选择报考有招收体育特长生的理科专业;
3.报考文科、理科(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专业除外)类别的考生须参加面试;
4.报考招收体育特长生的理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类别
1.中职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专业,在录取工作的各个阶段,将根据成绩按照报读专业分别进行考生排名。
2.中职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18个专业,招生计划为700人,其中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0人,其中文科生230人、理科生270人(含体育特长生40人),学制3年;招收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00人,学制2年。
招生计划表见附件2
五、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再持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通过银行汇款或直接到我院财务科缴交报名费,最后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
认真阅读招生方案、章程,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照片。
(二)网上预报名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于
(三)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考生于
1.2012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网上初审通过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
2.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正式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4.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
未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复印件的,须在5月12日前寄达或直接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
5.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及附加分项目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普高考生的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往届中职毕业生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学院依据招生章程审核考生及中职学校提交的材料,于
(五)缴交报名费
学院于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
六、招生程序
(一)学院制订自主招生章程及方案,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三)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四)
体育专项测试办法由考生报名时根据学院指定体育项目选择参加测试的专项,学院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办法及成绩标准》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
普高考生笔试为综合文化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中职考生笔试包括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综合文化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六)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成绩分布情况合理调整各类别各专业招生人数、划定各类别各专业笔试的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文、理科(招收体育特长生专业除外)类别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中职类别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技能测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20分。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递交,否则无效。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在附加分中加分以及附加分的分值。
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中职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2.高中(中职)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6分、3分,此项与第1项不重复加分)。
3.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4.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一至三名(分别加10分、6分、3分,此项与第3项不重复加分)。
5.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5分(奖项不重复加分)。
6.报考学院文、理科(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专业除外)类别的考生持有国家运动员等级证者(一、二、三级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六)
文科、理科(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专业除外)类别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中职类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进行测试,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参加测试的项目,学院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实施,成绩满分为150分。
(七)根据考生成绩总和,文科、理科类别考生分类别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中职类别考生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文、理科类别考生(非体育特长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特长生按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职类别考生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考生成绩总和:文科、理科类别考生(非体育特长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附加分+面试分;体育特长生成绩总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中职类考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附加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八)专业录取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面试、体育专项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九)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7天。
(十)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十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专科层次的录取。
七、时间安排
(一)
(二)2012年3月20~29日,考生网上报名。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公示无异议后,5月20日前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六)2012年5月25日前,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七)2012年8月3日前,被录取考生缴交学费注册。
(十八)2012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八、新生注册和资格复查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职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四)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重要招生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五)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广东省高校招生考试前完成录取工作,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高考时不再参加专科层次的录取。
(二)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考生考前需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我院没有委托其它单位或中介机构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及相关的考前培训工作,不允许学院教职工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工作,请考生按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方案及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受骗。
十二、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十三、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1065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0-37236028
传真电话:020-87025935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31776
监督投诉邮箱:jsc@gdcp.cn
学院网址:http://www.gdcp.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p.cn/zs
十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
附件1:各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
附件2: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