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近期事故险情的通报
2017年新年伊始,全国接连发生多起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险情,现分类通报情况,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事故和险情通报
(一)施工船事故。
1. 2017年1月3日,湛江市丰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挖泥工程船“丰永2号”轮(船长101.3米,总吨2740.船上23人)在湛江36#浮西南约300米处,作业时机舱失火。
2.2017年1月10日,江苏籍货船“永丰8轮”(船长99.8米,总吨2984,载矿砂,船上11人)在连云港以东8海里处,与山东籍工程船“港浚3501”轮(船长约100米,船上17人)发生碰撞,造成“永丰8轮”前舱进水。
3. 2017年1月11日,工程船“平安98”轮(船长150米,船上14人,从天津开往仙人岛)在大连太平湾附近距岸约1海里处,机舱失火。
(二)触损(撞桥)事故。
1. 2017年1月7日,“粤友联8”轮从黄埔南岗出港空放开往深圳途中,顶甲板主桅杆和雷达天线与东江大桥铁路大桥钢梁发生触碰。
2. 2017年1月8日,惠州市丰年船务有限公司所属“惠丰年298”轮装载3050吨石料从江门港出发前往南沙港,与洪奇沥大桥的桥墩发生碰撞,导致该轮船艏右舷凹陷(凹痕长5.60米、宽1.40米、深度0.50米),洪奇沥大桥桥墩受损严重,桥墩凹陷、钢筋外露,桥面有轻微下沉现象。
3. 2017年1月11日,“桂藤县货0198”轮由广州内港驶往佛山黄岐途中,触碰白天鹅引桥,导致引桥上铁栏杆以及灯柱损坏。
(三)油船事故险情。
1. 2017年1月16日,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油船“丰盛油16”轮(船长117米,载重吨7000)在东营港南港池北岸装载汽油作业过程中(已装载汽油5700吨),部分汽油漏入泵舱。
2. 2017年1月18日,科威特籍油船“KAZIMAH III”轮(船长333米,载原油13.7万吨)与舟山籍散货船“兴广18”轮(船长140米,载铁矿1.15万吨)在温州洞头岛以东约70海里处发生碰撞。造成“兴广18”轮左舷破损,机舱进水。
二、有关工作要求
以上事故、险情具有一定代表性,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类似事故、险情再次发生。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认真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不断提高水上安全生产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切实抓好春运安全。当前正值春运繁忙时期,各海事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和我部在部署岁末年初工作时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开展好“情满旅途”活动,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舒心、走得安全。
三是切实加强对工程船的管理。各海事机构要督促企业、船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船舶的安全风险意识,加大对船舶,特别是施工船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零容忍并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火警示宣传,告知船员近期发生的船舶火灾事故,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四是切实加强对重点水域的监控。各海事机构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有效手段准确掌握辖区水域船舶航行及锚泊动态,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航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及时通报和处理通航水域有碍航行安全的危险情况,主动为船舶提供信息服务,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五是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各海事机构要加强对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特别是涉及船员聘用培训考核、驾驶台值班制度、驾驶台资源管理等方面。加强船员的操作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依照有关程序要求船舶在开航前予以纠正,对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要严格处理。各有关单位在对船员培训管理、考试和知识更新时,应着重开展有关避碰规则、船舶值班规则、船上关键设备操作和应急反应能力的考核,提高船舶驾引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责任意识。
六是切实加强事故调查。各海事机构要对事故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深入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建议,并对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责任追究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