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安全无小事 主体责任请落实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对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作出全面部署和明确要求。国家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源头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前段时间,部海事局许如清局长也在水上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源头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从航运公司、船舶、船员管理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方位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目前,个别航运企业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
M
我是XX船舶的代管公司,代管代管,代而不管
我是XX船舶的代管公司,代管代管,代而难管
S
A
我是XX船舶的代管公司,代而不管、代而管不了
我是XX船舶的船长,经验丰富没出过事,就不用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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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我是XX船舶的船长,船期很紧,就不开展开航前自查啦
我是XX船舶的船长,船期很紧,就先不纠正安检缺陷啦
A
M
我是XX船舶的船员,还没开展过消防和救生演习呢
我是XX船舶的船员,没证也一样上船
S
A
我是XX船舶的船员,一个人能干三个人的活,可厉害了
航运安全无小事, 治病须防未患时。在此,广州海事敦促广大航运企业从以下方面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要全面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要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要形成,要进一步落实公司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航运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氛围。
二是要确保公司对船舶的管理权,配备合格足额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有效消除代而不管、代而难管、代而管不了等“两张皮”现象。
三是要注重船员管理和培训,严禁聘用无证、资格不符船员,严格遵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鼓励公司发展自有船员,采取措施调动船员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要注重船员上岗前考核、上岗前和任职期间的培训。
四是要加强安全自查,严格执行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开启船舶AIS,及时纠正安检缺陷,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遵守航行规定。
五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按照要求进行水上作业报备,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护周全,严格落实应急模拟演练和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