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会议的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副主席朱临庆、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许贵斌、广东海事局副局长莫奇等领导和部海事局直属局、各航海院校,中远、中海、中外、长航等航运集团,及广东海员工会、船东协会、航海学会等专家和代表。
自2006年以来国际海事组织对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进行了全面回顾和修正,并在2010年1月召开的船员培训和值班标准分委员会第41次会议上基本完成了对STCW公约的全面修正。国际海事组织将于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外交大会,审议并通过经修正的STCW公约。
为了维护我国作为航运大国和海员大国的利益,确保经修正的STCW公约最大限度地符合我国航运发展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我国批准和履行经修正的STCW公约的相关准备工作,召开了这次会议。
会议由郑和平副局长及部分专家对STCW公约的回顾、修正情况和进程做了专题发言。各与会专家、代表对此进行了积极地讨论,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我国履约实施经修正的STCW公约的一些设想。
STCW公约的修正,对船员岗位的设置、职责的调整、证书的签发、操作能力的要求及专业保安、特殊种类船舶专业知识的要求和综合安全评估等方面作了规定。这对航运业的发展将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
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