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共话海洋强国
党的十八大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把海洋强国战略列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
今年“两会”上,海洋强国战略,成为众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关注的热点话题。在畅所欲言议国事、群策群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中,代表委员们在代表团会议、小组讨论、届别讨论、联组讨论、大会发言、接受媒体采访等场合各抒己见,并积极向大会提交书面建议、提案,从不同层面为海洋强国战略献计献策。
走向海洋,建设海洋强国,已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措施;建设海洋强国梦,已经成为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洋经济 转型发展刻不容缓
建设海洋强国,首先要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海洋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但是,海洋经济结构层次较低、产业结构不合理,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二三产业发展缓慢,产业升级模式仍有待优化调整等问题也开始日益凸显。
针对这些问题,民盟中央向大会提交了加快推进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提案。提案中,民盟中央呼吁,我国应大力发展海洋第三产业,滨海旅游要实现由单纯海滨观光旅游向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和海上观光旅游的转化、由夏季观光向四季休闲度假的转化、由国内旅游地向国际旅游地的转化。进一步提高滨海旅游产品层次,拓展产品内涵,将目前单一的海滨游览观光产品调整为涵盖海滨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海上运动、商务会展、科普教育、农业观光和都市旅游等多元化产品结构。特别是结合海洋保护区建设和海洋渔业结构调整,发展休闲渔业和海洋生态观光产业,拓展滨海旅游产业链,实现滨海观光、休闲度假和商务旅游的三分天下格局。要积极调整并发展海洋第二产业,特别是加快海洋化工、海盐业、海洋油气业发展。油气资源和海水资源是海洋行业性战略资源,必须强烈关注我国南海被周边国家抢占领土、抢采油气的问题,大力强化海洋油气资源开发能力。树立品牌渔业、高效渔业和生态渔业三个发展理念,搞好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设现代渔业经济区。增养殖方面,要培植特色优势品种,重点发展海参、鲍鱼、扇贝、海带、优质鱼、贝类等的增养殖。加强水产养殖的规范管理,加快水产良种产业化,大力发展标准化、无公害、健康生态养殖,强力防范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出现于海洋经济发展过程;远洋渔业方面,要加快壮大远洋渔业企业,建立和完善远洋渔业基地,调整作业和品种结构,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认真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渔业生态环境损坏补偿机制。
此外,民盟中央还建议,国家应把海洋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通过分工专业化与交易的便利性,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种有效的生产组织方式,建立海洋产业集群,并尽量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在大中小企业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形成有序的分工、协作、配套系统,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海洋优势,做强临港产业集群。
海洋环保 坚决杜绝先开发再治污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则对当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一些短期行为,表示了深度担忧。他指出,当前,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由于人为的围填海、漏油溢油和浅海垃圾倾倒等原因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如不制止,日后用于治理的费用将远远超过现有的经济效益。
“造成海洋生态破坏的主因就是围填海,中国的沿海城市每年围填海面积超过800多平方公里,严重破坏了海水的自净能力。”戴仲川说。
据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经历了三次围海高潮: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围海晒盐;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的围海造田;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的围海养殖。目前,正在进行中的第四次填海高潮,则是沿海地方政府主导的港口经济和临海工业。
“临海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经济利益是马上就看得到的,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却是长远的,需要十年甚至数十年才会渐渐显现。”戴仲川说。
他指出,围填海主要是裁弯取直,天然海岸线原本是弯的,填海之后就变成直的,这不仅破坏了沿海湿地、滩涂,使生物多样性大大降低,还会使近岸洋流改变流向,降低海水自净能力。
“如果不及时制止海洋环境的恶化,污染造成的后果清理起来十分困难。”戴仲川说,除了围填海,漏油溢油和浅海垃圾倾倒也是造成海洋生态平衡破坏的原因。对此,他从立法角度,呼吁尽快完善现行的海洋保护法律。对1982年出台、1999年12月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加大对排污行为的惩处力度。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宋伟也在两会上大声疾呼: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兼顾”的原则,在推进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使沿海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资源承载相适应,走产业现代化与环境生态化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与戴仲川代表一样,宋伟也建议加快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执法机制,加大保护力度。科学合理规划海洋经济,严格沿海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社会风险评估,严禁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在沿海地区落户,建立滩涂围垦红线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少海洋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重视海洋相关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强化海洋科研支撑,加快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创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强区域联动协作,对跨区域海域,在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保护要求、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等方面保持协调一致。
海洋科技 创新发展大有可为
21世纪各国之间的海洋之争,实际上是科技之争。尽管我国海洋科学研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全国政协委员周祖翼指出,海洋科技是高投入、高风险、挑战性极强的产业,目前仍缺乏对深海区系统的规划,一些设施设备也未能得到高效利用。此外,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也缺乏结合。“这需要从国家层面上将海洋科技纳入到国家海洋战略,制定相关规划,同时设立国内涉海机构的联盟,整合研究力量和研究设施的建设等。”周祖翼说。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认为,应该“进一步开展‘数字海洋’应用服务立项与运行,以充分满足我国海洋事业快速发展的数据需求、信息共享需求和应用服务需求,为保护海洋环境、服务国防建设和海洋综合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据骆沙鸣介绍,世界海洋各国均将海洋信息应用服务视为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要事。如美国采取了开放、联合、定制等多种策略,通过资源整合,提升海洋数据和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效率和水平。目前,我国建设了24个节点的“数字海洋”专项网络,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基础平台。但这与真正的“数字海洋”应用服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迫切需要在已有框架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功能提升、数据充实、产品丰富、服务拓展等,提升我国海洋信息应用服务能力。
还有代表委员建议,应该加紧建立我国公益性、链条式、实用型的“科技兴海”创新体系框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官产学研用结合和各级各种科技人才相结合的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同时取长补短,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特色产业聚集区。应用高新海洋科技来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海洋医药保健业,发展海洋科研技术推广服务和海洋信息服务,开发海洋工程,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监测。加大造船工业,要致力于自主研发设计和船舶的产业结构调整,支持部分船企转产豪华游艇制造。配套支持海洋企业上市的发展补助资金。继续推动我国海上(潮间带)风电场的规划建设。
海洋教育 呼唤全民海洋意识
增强国民的海洋意识,发展海洋战略,已成为国家高层的战略考虑,海洋问题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如果我们不及时补上‘海洋意识’这一课,我们发展海洋经济、维护海洋权益就很难实现可持续,我们的海洋强国之梦就不会真正实现!”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大连海事大学校长王祖温忧心忡忡地向记者表示。
事实上,近年来,相关部门和机构已开始强化对国民的海洋意识教育,如我国部分高校开始设立专门的《海洋国土》课程并出版了有关教材,国家已经设立每年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此外,一些地方开始定期举行海洋节和海洋论坛。
“但这些与目前国民海洋意识的薄弱现状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王祖温告诉记者:“我国国民的海洋意识在整体上还比较薄弱。从实际看,国民教育中海洋知识教育体系不健全、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制度无保障、教育措施不明确、教育机制不长效等问题非常突出,这些都影响了国民海洋意识的全面普及与提升。”
有媒体报道,北京、上海部分高校里的一些大学生对记者提出的“海洋问题”并没表现出太多的兴趣:“南沙群岛距离大陆那么远,产生争议也很正常”、“中国国土面积那么大,争几个小岛有意义吗?”
“一时的意识薄弱并不可怕,更让人感觉忧虑的是目前我们对青少年的海洋观教育。”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明认为,要想真正成为海洋强国,维护海洋权益,不能只是谈历史,说原则,发声明,提抗议,要有具体行动,必须从全民做起,加强海洋教育,让大家懂得历史,了解现状,加强全民维护海洋权益的意识。
吴志明建议,必须从推进学校海洋知识教育,特别是从中小学基础教育抓起。建议加紧推进中小学海洋意识教育,切实推进海洋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由教育部牵头,会同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我国中小学海洋意识教育,尽快制定出台海洋意识教育中长期规划,建立长期有效的海洋意识宣传教育机制;尽快在中小学教材中增加海洋意识方面的内容,尽快推动海洋意识教育在全国范围尤其是在内陆地区的普及。
海洋开发 亟待海陆统筹集约用海
海洋维权 形势紧逼“立法先行”海洋文化 挖掘内涵助推发展
“海陆统筹,集中集约用海,是推动我国海洋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认为,国家应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海湾资源。坚持“以海带陆、海陆联动、开发内陆、共同发展”,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和依法用海。他建议,要成立各级海洋经济发展研究会和相关产业协会,加强基础性调研和测绘,开展我国海洋国土资源大调查,建立相关信息资料库,设置海岸线开发和海洋资源利用的“用海红线”;加强海洋观测技术改进,从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能源开发、海底石油和天然气开发、海洋空间利用等方面,加快科技兴海步伐。他强调,各沿海县市区应避免海洋产业的同质化竞争,改变传统的分散用海与粗放用海方式,大力推动科技兴海、生态用海。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港尽其用”的原则,科学规划和整合优化各港口区功能;加强海域采砂及用海管理工作。加快港口发展步伐,完善港口物流配送,高标准制订港口发展规划,提高我国港口整体竞争力。要有效整合港湾的资源,提高海岸线的综合效益。推进海陆资源互补、布局互联、产业互动。推动产业向高端转移,把资源优势转为发展优势。城乡一体,宜海则海,宜山则山,统筹协调。此外,还可发展游艇经济、邮轮经济、休闲体育、滨海旅游等现代海洋服务业。
全国人大代表向晓梅也建议,国家应当在海陆联动、统筹开发理念的指导下,以海域的自然属性、资源禀赋和当地产业特色为基础,结合海域的社会属性和当地海洋发展规划,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地图,对各海洋区域进行用海统筹。这份全国海洋经济地图应以图文形式标注出各区域的主要海洋地理和环境特征、海洋资源分布、海洋经济发展定位、海洋产业布局、海洋项目规划,对各个海洋相关行业和区域的用海进行统筹规划,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域空间的整体功能,指导我国未来10至20年的海洋开发建设。
海洋维权 形势紧逼“立法先行”
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紧张,如何维护海洋权益,开发利用海洋已经箭在弦上。如今,“海洋强国”战略的适时提出,体现国家对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事实上,我国主张管辖海域约300万平方公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其中约50%的主张管辖海域与周边国家存在争议,包括岛屿争端、海域划界、资源开发纠纷以及渔业冲突等。而海上运输面临海盗、恐怖、走私等威胁日趋严重,通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捍卫海权,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马杰在两会上呼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今年两会上,马杰早就酝酿提出维护海权的议案。她认为,维护海权,关键是要通过立法来整合统一管理我国海洋事务,扭转海洋管理基本法缺位的局面。因此,马杰建议制定海洋基本法,明确立法目的、海洋基本方针政策、海洋综合管理措施等,通过立法的方式加强高层协调,结束多头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认为,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海洋法律体系予以支撑。而目前我国有七八部涉及海洋的法律,基本没有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许多海洋事务处理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制定一部《海洋基本法》来确立我国海洋基本制度和原则尤为急迫。
全国政协委员高春芳认为,“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必须立法,用海洋基本法统揽和规范国家海洋发展的战略政策、发展理念;宣示我国对海洋领土主权和权益的主张,明确我国各类海域的划界和法律地位,以及武装力量和执法队伍管理、控制海洋的职责任务。”
海洋文化 挖掘内涵助推发展
海洋文化是中国海洋资源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海洋文化。
全国政协委员张帆建议,要深入挖掘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民俗文化、海洋信仰文化、海洋商贸文化以及名人文化、民间文艺等文化资源和遗产,精心选择能够产生影响和效益的项目,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其能够成为有影响、有效应的中国海洋文化品牌。
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当前的大好机遇,以重点项目扶持、重点企业培植、重点特色园区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海洋文化产业聚集区,形成包括海洋文化旅游业、海洋文化博览业、海洋文化节庆活动等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建立若干海洋文化产业基地,共同推动海洋文化产业的规模发展。
此外,张帆还建议要制定海洋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尽快对中国海洋文化产业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定位、产业的特色化发展及产业的可持续性等方面给予科学合理的设计。从人才、产业发展基金、协调、宣传等方面建立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机制;通过举办海洋文化交流活动,做大做强两岸海峡旅游品牌,深化两岸海洋文化产业对接。
来自福建的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在小组讨论发言时表示,我国海洋经济应很好利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和妈祖文化等海洋文化积淀厚重的优势以及沿海人文景观优势,发展滨海旅游,建立闽台海洋文化合作区,真正使滨海旅游成为我国海洋经济中重要支柱产业。结合滨海旅游产业,加强沿海沿江景观工程规划建设,使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有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