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
2015/1/4 15:06:13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热点新闻
粤交水运函〔2014〕176号
业务指导的函
12月28日,“诺蔓大西洋”号渡轮搭载478人从希腊驶往意大利途中,船上一车库起火,因火势猛烈,船长下令弃船,事故伤亡严重。琼州海峡运输2014年已发生3次装载废旧蓄电池车辆起火事件(其中1次在秀英港港区待装,另2次车辆下船后行经徐闻县城附近),险象环生。当前琼州海峡正值强风大雾季节,风大雾浓,为切实做好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结合实际执行。
一、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相关港航企业和营运船舶保持有效运营资质,督促各港口企业加强载货车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二、省海峡办应加强同海南省海峡办沟通协调,组织做好车船衔接工作,合理安排班期,避免因调度不合理等原因出现船舶海上滞留现象,绝对禁止恶意滞留,确保运输秩序平稳有序。
三、危险品检测站应切实加强检测工作,对发现涉嫌夹带危险品车辆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为港口危险品查堵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四、各港口企业应加大安检力度,提高安检水平,严格做好载货车辆、客车、小客车及旅客行李的安检力度,不留任何死角。
五、各船舶对发现有异味等异常情况的车辆应及时报告处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防止车辆夹带危险品上船;做好登船人员的统计核对工作;配载过程中,应加强车辆系固绑扎工作,避免因风大浪高出现车辆侧移现象;航行途中应切实做好巡舱检查工作,责任到人,措施落地,确保安全。
六、船东协会应做好所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的航运企业跟踪管理,及时检查督促企业做好体系及相关安全标准的维护和运行工作。对不严格按照体系运行或年度考评报告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下达整改督办的通知要求,情节严重的要组织进行附加考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31日